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广财农〔2021〕78号)要求,广元市财政局于2月6日下达我县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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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批次 |
金额(万元) |
主管部门 |
项目内容 |
金额(万元) |
|
1 |
广财农〔2021〕78号 |
第四批 |
25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
产业发展 |
25 |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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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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