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履职不力,剑阁县7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

发布日期:2022-01-0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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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剑阁县普安镇青碑村宋某生等4人、武连镇兴隆村陈某生分别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大岭山镇返剑,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履行报备程序。但上述2村未第一时间排查上报情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未第一时间落实疫情防控转运隔离措施,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对疫情防控政策不清楚,工作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

经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7名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一、普安镇青碑村文书刘某某作为疫情防控网格员,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剑人员应采取的管控措施不清楚,未及时上报宋某生等4人从外省返剑情况。普安镇纪委拟对其予以立案审查。

二、普安镇青碑村党支部书记唐某某作为村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未召开村“两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未落实每日调度工作机制,对当日返剑人员家底不清。普安镇纪委拟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三、武连镇兴隆村文书梁某某作为疫情防控网格员,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剑人员应采取的管控措施不清楚,未及时上报陈某生从外省返剑情况。武连镇监察室拟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四、武连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作为村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未对每日上报返剑人员花名册进行核查把关,对当日返剑人员家底不清。武连镇纪委拟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五、武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于某某作为值班带班领导,未对辖区返剑人员进行每日调度,导致兴隆村陈某生从外省返剑情况未及时上报。县纪委拟对其予以批评教育。

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杨某作为重点人员隔离转运的具体经办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统筹协调不到位,隔离转运不及时。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总工会纪检监察组拟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七、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某作为负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业务指导人员,对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县纪委拟对其予以批评教育。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扎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聚集”钢铁防线,全力守好四川北大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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