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固定测速设备和变更抓拍内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14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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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在剑南路等路段启用固定测速设备,并对下(寺)普(安)路电子监控抓拍内容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相关设备将于2022年1月17日零时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1月14日







附件:

电子监控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具体位置

抓拍违法行为

1

G108线1966Km至1969Km(小地名:水井沟)

超速(限速值40Km/h)

2

剑南路8Km至11Km(小地名:普安镇桥边河)

超速(限速值40Km/h)

3

剑门路13号(小地名:普安镇龙泉粮站)

超速(限速值40Km/h)

4

G108线1922Km+10m至1949Km+500m(下普路)全线

超速(小型汽车限速值70Km/h、重中型货运车辆及客运车辆限速值6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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