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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公开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责任股室 | 公开时限 | 公开对象 | 公开渠道 | 公开方式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机构信息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县审计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县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栏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600616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近期1寸彩色浅底免冠照片) |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联系电话 | |||||||||
下属单位概况 | 下属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 |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涉及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县审计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县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栏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377598 |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 审计署制定的部门规章及省、市、县政府制定的涉及审计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 | |||||||||
其他政策文件 | 国家及省、市、县制定的内容主要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 |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表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县审计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成)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县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栏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600616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次年1月31日前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重点信息 | 政策解读 | 审计工作报告解读、审计整改报告特点解读、与审计相关的政策文件的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县审计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信息形成(变成)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公示栏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377598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国内动态、省市动态、机关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县审计局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县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栏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600616 |
公告 | 通知公告 | 县审计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377598 | |||||
审计结果公开 | ||||||||||
规划统计 | 年度计划 | 县审计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377598 | |||||
财务信息 |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年度预算、决算,财务收支情况 | 县审计局 | 办公室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665386 | |||||
行政权力 |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拖延、拒绝、阻碍检查,拒不改正的处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对企业与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处罚;对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及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的处罚;对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未按规定提请办理竣工决(结)算审计的处罚。 |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利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县审计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信息形成(变成)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377598 |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 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反诉电话、法定依据、流程图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县审计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信息形成(变成)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377598 | |
通知财政部门暂停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暂停使用。 | 行使层级、事项来源、权力来源、审查类型、实施主体、办理时限、运行系统、申请材料、常见问题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县审计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信息形成(变成)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377598 | |
行政处罚事项 | 行政处罚事项8项: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 | 县审计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377598 | |
①被审计单位拒绝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拖延、拒绝、阻碍检查,拒不改正的处罚 | ||||||||||
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 ||||||||||
③对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 ||||||||||
④对企业与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处罚 | ||||||||||
⑤对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及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 ||||||||||
⑥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的处罚 | ||||||||||
⑦对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未按规定提请办理竣工决(结)算审计的处罚 |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回复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96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 县审计局 | 办公室 | 按照人大、政协要求适时公开 | 社会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0839-6600616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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