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辅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级组织经费预算的议案》(第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减少较多的问题
村级建制调整前,全县共有579个村(社区),公共运行维护经费按照每个村(社区)每年5万元标准执行。村级建制调整后,全县村(社区)调整为364个。2021年3月,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全县364个村(社区)划分为6种类型:一类村2个、二类村8个、三类村277个、四类村24个,一类社区9个、二类社区44个。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委办函〔2020〕90号)精神,村级组织公共运行维护经费执行标准为:一类村8万元/年、二类村7万元/年、三类村6万元/年、四类村5万元/年,一类社区10万元/年、二类社区7万元/年。其中154个未涉改村(社区),调整前年度公共运行维护经费为770万元,调整后年度公共运行维护经费为961万元,增加191万元,增长率24.8%,其余210个涉改村(社区)公共运行维护经费和未涉改村(社区)标准一致,属合理规划范畴内,也符合全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巩固基层基础,降低运行成本”的总体思路。关于洪灾对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导致公共运行维护经费不足的问题,2020年、2021年市、县组织部门均已划拨专项党费,对受损严重的村级阵地进行修缮补助。
二、关于组干部误工预算减少较多的问题
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组干部基本报酬由515元/月提高至800元/月。据统计,目前我县组干部基本报酬居全市最高标准。
特此函复。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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