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5    浏览量:次    来源: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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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育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基层干部待遇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3月,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我县53个社区均推行了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总收入均有所提升。换届前,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2900元/月、居委会主任2700元/月、社区文书2500元/月,集镇社区党组织书记2600元/月、居委会主任2400元/月、社区文书2200元/月。换届后,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报酬由学历工资、职务工资、职级工资、职称工资和绩效工资五部分组成,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每人每月3883元,其他专职工作者平均每人每月2920元;集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报酬参照村常职干部待遇确定,同时享受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一样的医疗、养老补贴。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新增村常职干部绩效补助(集镇社区参照执行),执行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3600元/人/年、其他常职干部2400元/人/年;组干部基本报酬由515元/月提高至800元/月。据统计,我县村(社区)干部绩效补助标准居全市前列,组干部基本报酬为全市最高标准。

特此函复。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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