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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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建设的建议》(第5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小微水利工程数量庞大,全国水利普查时我县仅山坪塘就有20700口,是全省乃至全国数量最多的,属于特例。这些山坪塘绝大多数都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年久失修。加之,农村劳动力减少,建后管护难以跟上,病害越来越严重,效益发挥越来越差,受益农户要求整治的愿望越来越迫切。近几年,我县通过扶贫和乡村振兴资金整合了部分水源性山坪塘及高危病害山坪塘,但每年投入的资金有限,对我县数量庞大的小微水利设施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只能根据轻重缓急逐年实施、有序解决。

二、一直以来,国家无专门的小微水利设施维修整治项目资金,且县财政、乡(镇)、村委亦无多余资金投入到山坪塘的病害整治。为了加强小微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水利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发[2014]4号),明确了小微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益村组群众具体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通过明晰产权,成立用水合作组织等从事工程管理,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进行工程建设和维修整治。从我县情况来看,老百姓自发投劳筹资建设很差,“等、靠、要”思想严重。还需乡镇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挥老百姓的“主体”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向上项目争取力度,逐步解决我县山坪塘等小微水利工程亟需解决的问题。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水利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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