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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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学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建议》(第5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覆盖所有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必须实现无害化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大部分乡镇利用生活垃圾专项项目资金和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等在行政村建设了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收集房(池)。但由于我县财力困难投入不足,仍有部分行政村没有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2021年12月2日,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紧急通知》(剑城乡治办〔2021〕15号)文件,要求全县各乡镇迅速完善乡镇、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并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日常运营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目前,我局也通过包装项目等办法向上争取了2150万元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将在全县范围内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购置一批专用转运车辆,绝大部分行政村将增添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

接下来,我局将认真研究国家和省级财政政策、投资方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包装和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力争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投在剑阁。同时,积极争取将生活垃圾转运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全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正常开展。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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