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曾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教师待遇和减轻教师工作负担的建议》(第6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
我县不断优化财政教育支出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发放到位;二是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每人每月予以400-600元补助;三是优先考虑农村教师职称待遇,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农村男满58岁、女满53岁,评定高一级职称不受比例和岗位限制,有效解决了部分特定群体的收入问题;四是从2015年起参照当地公务员年度奖励性补贴人均金额统筹兑现教师奖励性补贴;五是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五险一金”政策,自2021年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财政预算仍按照缴存基数12%的比例执行;六是建立定期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
经全面核查,2018-2020年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年度人均工资收入均达到“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度收入水平”要求。
二、加强周转房建设,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为改善我县农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让乡村教师“进得来、留得住”,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规划的相关要求,自2015年以来先后两期实施《四川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周转宿舍需求规划》。截至目前,我县2015-2019年共安排农村周转宿舍资金3121万元,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房宿舍747套,总建筑面积27689平方米。2022-2025年拟投资1.65亿元,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房宿舍1759套,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将惠及全县63所学校1759位中小学教师,彻底解决中小学教师“住房难”的问题。
三、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减轻负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我县也相应采取了减负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统筹力度,整合资源、简化流程,减少不必要的事务性安排,把时间“还”给老师,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感谢贵代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
剑阁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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