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妍代表:
你提出的《提高乡村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完善转院制度》(第72号建议)收悉,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四川省以各市州为医保统筹区,我县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医保的报销比例等待遇与筹资标准基本适应,医保筹资标准越高,待遇享受范围越大,报销比例越高。而分级诊疗(即逐级转诊院)是以报销比例为调节杠杆,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设置不同的报销比例,等级低的报销比例高,医院等级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以此促进参保群众“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既减轻病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又合理化利用和分配医疗资源,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同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部分参保人员认为报销比例低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与其全自费费用金额有关。按照医保政策,在国家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属全自费费用,这部分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全自费费用多了,能报销的自然就少了;二是与其就诊地及医院等级有关。在市内住院,起付线200元到11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的等级可达到50%到85%,而在市外住院,起付线为14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转院的50%,二级甲等医院转院的40%,异地突发疾病(无转院手续)的35%,因部分人员未严格执行逐级转诊转院制度,在市外报销比例自然就低了。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群众医保需求逐步提高,我局将继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规范医保业务经办流程,收集整理参保群众的意见,适时向市局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市局完善医保政策时提供参考依据,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杜妍代表,再次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理解,随时欢迎你对医保工作建言献策,并做好监督宣传。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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