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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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鹤龄集镇周边环境卫生和环保工作的建议》(第9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新一届县委、县政府进一步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调整了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近期,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加大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指导力度。一是督促鹤岭镇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人员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要求鹤岭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建立了镇、村、组“网格化”责任制,确保环境综合治理不留盲点、死角。三是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了宣传引导、环境整治、监督考核等工作责任。四是党委副书记贾国军组织镇环保办、城管、交管站等人员的工作专班,开展了以汽车维修店、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秩序等专项整治。五是镇政府已于7月份向上争取专项资金120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污水处理站和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目前项目正在有序实施,实施完成后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六是2021年我局已成功争取到2150万元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将在鹤岭镇建设一批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添置专用转运车辆5辆,以满足鹤岭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置工作。七是县委、县政府仍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纳入对乡镇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鹤岭镇已将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纳入辖区社区、村年终目标考核,并落实环保办、治理办、综合执法办进行监督考核,鹤岭镇集镇周边环境卫生和环保状况将大幅改善。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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