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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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倩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古院落古树保护的建议》(第10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剑阁县有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秀钟乡青岭村)、省级传统村落6个(店子镇联盟村、高观镇龙山村、广坪乡小河村、鹤岭镇赤化村、金仙镇小桥村、锦屏乡灯河村)、市级传统村落2个(羊岭镇钟鼓村、香沉镇白果树村)、市级历史建筑21处(羊岭镇大堰村苟家河武进士故居等)。我县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较多,为切实加强对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一是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元市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广元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等规定,始终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维护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文化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并明确了县级行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以及房屋建筑权属人或使用人的管护责任体系,加强对历史建筑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提升。2020年我县争取到国家级传统村落专项保护资金331万元,秀钟乡计划对青岭村大路河龙凤街部分房屋建筑进行维修加固。三是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积极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信息采集,制定保护图则,提出修缮保护方案,确保历史传统建筑文化得到传承。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12月2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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