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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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全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全县农旅融合发展体系的建议》(第10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旅融合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园区新建及提升规划中都要求规划配套农旅融合的建设规划,工商资本利用园区基础配套的有利条件开展农家乐等休闲农业经营活动,不仅丰富园区建设内容,还增加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带动当地特色农产品销售,在普安、汉阳、城北等园区现已成功培育农业山庄、采摘园、农家乐等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

一、休闲农业经营方式灵活多样,多以地方优势特色吸引顾客,休闲农业主体涉及种类繁多,除工商登记基本需要之外,四川省尚未制定休闲农业服务标准,现开设休闲农业示范山庄评审活动,十乡百景评审命名,我县已获得省级休闲农业山庄2家,市级休闲农业山庄17家,评定十乡百景6个,评定省农业公园1个,市级农业公园3个,通过评审命名活动推动休闲农业提档升级。

二、休闲农业涉及耕地保护、建筑审批等,很多政策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地方政府只能执行,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时,应当充分咨询当地部门,尽可能在政府许可内规划建设,如需调整县级相关规划,审批程序复杂、历时较长、投入成本较大。

三、小规模休闲农业的农家乐、休闲山庄、渔家乐、采摘园等经营主体,县乡政府整合相关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投资体量、规模大的康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可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采用“一企一策”的方式协商政府配套的基础设施、资金补助等。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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