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安奎代表:
你提出的《加大本地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与关注,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工作要求,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促进经济转型、推动科技创新、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积极兑现国家、省、市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为此,先后制定了《剑阁县重点产业培育和扶持办法》《剑阁县构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六大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剑阁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剑阁县全力开展“3+2”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政策、奖励措施和制度文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企业领军人物培训计划。将培训本土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定期组织“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班”,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等资源,分期分批组织企业家开展各类提升培训,着力培养造就素质过硬、结构合理、干事创业的优秀本地企业家队伍。
二是丰富金融产品破解融资难题。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鼓励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与民营企业相适应的融资机构,提高担保公司融资服务能力。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帮助科技型、就业型、农产品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等民营企业争取创新基金。
三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库,立足本地民营企业实际,加强“小升规”引导力度,制定符合本地企业实际的激励奖补政策,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引导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实施低成本扩张,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辐射带动力大的民营企业,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小企业融合发展的雁阵式集群市场结构。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多渠道开展《条例》宣传、培训、解读和政策咨询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强化诚信守约意识。建立失信惩戒、强化约束机制,对单位和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义务的,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在全社会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社会氛围,有效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经济发展的关心,也欢迎你向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我们坚信我县营商环境将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将不断做大做强。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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