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三大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公司在电力线路“三线搭挂”治理建议》(第113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机制
我局出台制订了《关于开展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缆)交越和搭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剑工领组[2018]3)号)文件,成立了“剑阁县三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剑阁县三线交越和搭挂安全隐患整治技术指标”,文件提出了整治意见和整治措施和整治责任。并建立了“三线安全整治交流群”,各部门和企业职司其职,相互配合和协调处理“三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通过交流群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逐步改善因历史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
二、履职情况
按照职能职责,经信科局负责电力和通信线路在重大项目中的迁改工作,督促通信企业做好线路规范建设和安装。做到通信、广播、光缆共建共享,强弱电分离。我局多次召开“三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牵头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网络四家企业达成一致意见,按照体量大小各自分片负责线路建设和后期维护。该项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在元山、开封、白龙、普安等地试点。
三、积极防止出现新的隐患
新建、改建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章交越和搭挂;如发现擅自违规交越搭挂的,产权单位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交越搭挂单位限期(7天内)拆出,若逾期不拆除,先建产权方有权强行拆除,如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隐患,可现场立即拆除。电力公司已按照行业标准强行拆除部分通信线路和新增搭挂线路。我局责成各通信企业定期召开三方外包公司规范建设和安全维护工作会,要求建立建设和维护台帐以及对比图片。
感谢你对我县电力和通信企业线路规范治理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三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我县电力和通信网络线路整齐美观,运行安全稳定。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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