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量:次    来源: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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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桂琴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资补助标准的建议》(第12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组干部基本报酬由515元/月提高至800元/月。据统计,目前我县组干部基本报酬为全市最高标准。同时,县财政统筹建立了基层干部关爱帮扶资金50万元,对患有重特大疾病、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村组干部,给予适当关爱帮扶,帮助减轻压力、抵御风险、渡过难关。

特此函复。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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