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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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文玮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第12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同志提出“绿水青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后,我县通过近些年的综合整治,城镇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群众的幸福指数逐年提高,但脏、乱、差、污水直排、雨污合流、黑臭水体、设施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局部存在。对此,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下大力气开展环境保护整治。一是通过“新老三推项目”的实施,全县所有建制乡镇均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二是取缔全县所有垃圾填埋场,所有垃圾通过压缩中转运往广元实施无害化处理,一年仅运输费县财政支付将超过1000万元。三是抢抓国家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政策机遇,我们规划包装了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概算总投资3.8亿元,目前已完成前期准备,待资金到位后将迅速开工建设;规划包装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概算总投资0.6506亿元,于11月已正式开工建设。这些项目建成后,将使我县垃圾污水处置更加规范、完善。四是坚持补短更新,针对普安老城仁家沟、龙泉涧黑臭水体、环卫设施破损、部分地段雨污混流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梳理建立台账,科学制定规划方案,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将在“十四五”期间分期分批完成整治,逐一销号,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五是积极上报,加强调研,充实环境保护一线工作力量,力争在建制镇设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全覆盖和有力、有序、有效得到落实。


杜文玮代表,你的议案建议非常好,感谢你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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