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与关注,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工作要求,把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促进经济转型、推动科技创新、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为此先后制定了《剑阁县重点产业培育和扶持办法》《剑阁县构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六大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剑阁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剑阁县全力开展“3+2”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政策、奖励措施和制度文件。但项目用地保障难、企业融资难、基础设施配套差和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仍是制约我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助推民营经济高质健康发展。
一、破解融资难题,激发企业活力。
一是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鼓励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与民营企业相适应的融资机构,提高担保公司融资服务能力,力争担保金从现在的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以上。同时,扩大担保范围,确保县内民营企业平等享受待遇、获得更多政策红利;二是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建立贴息基金,用于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等形式,协助企业争取创新基金,重点扶持科技型、就业型、农产品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等民营企业向“高精专特新”方向发展;三是探索建立企业发展基金机制,对企业技术创新及研发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智能化改造、企业品牌建设等实施奖补,充分激发企业转型升级活力。
二、强化要素支撑,降低生产成本。
一是强化生产保障要素,充分满足企业发展所需的用地、用电、用气、用水、用工、运输等基本条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最大优惠支持,持续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二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收费标准和范围,查处并严惩违规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强化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民营企业、推进技术进步、资源综合利用和出口退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快人才培育,实现创新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引、育、用、留”人才政策体系,为民营企业引进的技术人才在落户、人事代理、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二是把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定期组织“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班”,依托党校、高校、职业院校,分层分类系统培训,提高企业家素质。三是创新领军人才、双创人才、青年人才等各类型、各层次的人才认定机制,探索出台科技人才、技工人才特惠举措,对引进我县并留下的人才制定专项扶持办法,提供住房保障、人才子女入学等便利条件,千方百计减少人才流失,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
四、锻造主力实力,打造特色品牌。一是立足我县民营企业实际,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升级,引导小微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小企业融合发展的雁阵式集群市场主体结构;二是充分发挥剑阁流动党委、异地商会的作用,完善激励机制,健全服务体系,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汇聚剑阁投资发展;三是依托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围绕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大品牌创建和地理标志认定,高标准制定我县土鸡、生猪、豆腐、茶叶、药材等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培育食品饮料、旅游产品、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等支柱产业,通过举办特色商品展销、美食节等活动,不断扩大“剑阁造”产品市场份额。四是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实施低成本扩张,形成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民营企业。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经济发展的关心,也欢迎您继续就民营企业的发展向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我们坚信我县营商环境将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将不断壮大。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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