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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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等6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兴镇城镇规划修编的建议》(第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兴镇作为剑南路沿线重要集镇之一,场镇规模不断扩大,集镇发展迅速,公兴镇于2020年被公布为“省级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吸附能力不断增强,人口不断积聚。加之经过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周边乡镇人口不断向公兴镇集中,原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建设用地指标、道路系统、市政道路、管网、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内容已与当前公兴镇的发展需求不相匹配,确有对原规划进行修编的必要。目前,县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编制全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将划片区分批次进行编制,在编制公兴镇城镇规划时,将根据公兴镇的发展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定位,并多方征求意见,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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