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佳洁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剑阁县新县城再就业市场的建议》(第1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关部门对再就业市场进行统一规划”的建议
我局不具备对该市场进行统一规划的职能。按照1995年7月3日国办发(1995)4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尽快脱钩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与所办市场脱钩,自此拉开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去除商品交易市场行业主管部门身份即“管办分离”的大幕。《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41号)下发,再次明确要求“管办分离”工作必须与体制改革同步完成。到现场查看、了解了实际情况。同时,该市场属于临时经营场所,市场所用场地属于下寺镇街道规划区域,不属于市场规划区域。
二、关于“规范摊主行为,改善就业环境,提高摊主安全意识”的建议
我局接到该提案后,针对该市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问题,迅速组织人员积极向属地党政领导作好汇报协调,2021年11月24日,我局分管局长杨健带领市场股相关人员一行到下寺镇向副书记彭子龙作了详细汇报,力求政府协调处理,同时到现场查看实际状况,了解问题根源,结合职能职责研究解决方案。拒了解,根据原规划,该市场为拟建道路,因各种原因暂未修建。针对该提案所列五个隐患问题,经协调,下寺镇政府已开展排险除患工作,应对各种除情,并已建设小型消防站,同时我局也将加强对广大个私经营户的安全意识的宣传引导。
鉴于该提案所列五个问题主要涉及市场建设和规划方面,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范围。因此,我局建议由有规划、建设职能的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经济发展、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付出,也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推动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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