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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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自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规范管理持续为农增收的建议》(第3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全县认真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强化村特色产业园的管理,提升农业产业质效。一是会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组成7个调研组,于7月20日至23日对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组织专人对全县村特色产业园现状进行了核查,建立了产业园台账,澄清了家底。 二是针对全县村特色产业园现状,组织专班,起草了《剑阁县村特色产业园管护实施办法(暂行)》,并经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执行。《方案》明确了乡镇党委、政府是村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推行“园区+企业+小业主+小农户”发展模式,支持各类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户及小农户采取公办私营、化整为零、返租倒包、股权量化、分类托管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村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鼓励干部承包和农户分户经营等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同时,按照“谁投资、谁监管、谁指导”原则,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后续指导,建立指导台账,实行动态更新,原则上一个季度不低于一次。将村特色产业园提质促效作为“三农”工作绩效目标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产业“大比武”范围,提高评价分值和权重,严格逗硬考核。三是着力政策支持,采取乡镇申报、部门核实、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现场验收、县级报账方式,连续三年支持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到位、管护效果明显的村特色产业园。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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