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从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剑阁县个私协会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第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个体私营协会是行业协会,属于民间团体组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机构分离、职能分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自2018年起,取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个私协会的发展,个私协会对剑阁经济发展也作出了较大贡献,但今年省财政厅两次评估全省财政运行风险防控重点县,我县均在其列,省财政厅专函《十六条措施》明确规定,严禁县财政安排一切提标扩面的支出。由于目前财政收支压力较大,可用财力有限,故暂不能将个私协会日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个私协会的相关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我县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剑阁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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