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剑成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健全演艺市场监管机制的建议》(第4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我县营业性演出机构进行审批监管。将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大厅、一体化平台管理,确保了凡演出必有证,外来必有审批。同时,对其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时间、地点、场次;节目及其视听资料进行了严格把关。目前,我县具备演出能力且办理《营业性演出经营证》的演出单位4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文化艺术生活的需求逐步增加,在乡镇、社区出现了很多演出团队、婚庆机构,存在一些表演行为,但其达不到文艺表演团登记标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件,加之权力下放,部分演出的日常监管由乡镇负责管理。对演艺市场规范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加强演艺市场监管,指导规范演艺行为,支持文化演艺市场健康繁荣多元发展。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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