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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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晴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第5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国家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要求,2018年全国46个市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广元市被列为试点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县城区(含下寺镇、汉阳镇、剑门关镇)已纳入广元市试点的范围。

2018年我县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剑阁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在县城区、剑门关镇、汉阳镇建设了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居家馆23个,2018年12月正式运营。在垃圾分类师深入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同时,天一世纪广场、沙溪坝步行街、剑门关实验学校等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0余次。今年又重点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县城区注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15477户,全年回收可回收垃圾近1500吨、有害垃圾0.4吨。

2020年起,我县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示范试点建设。2020年在普安镇光荣村、水池村等4个行政村开始生活垃圾分类开展了试点;2021年江口镇、张王镇、樵店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和剑门关镇桂花村等16个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2022年起将在全县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同时,2021年通过包装项目向上争取省财政下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资金2150万元,2022年即将在县城和乡镇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购置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车辆

接下来,我局一是将认真组织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为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硬件保障;二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为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国家和省财政政策投资方向研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为全县生活垃圾处理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确保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落地落实。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6日


邓晴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第5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国家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要求,2018年全国46个市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广元市被列为试点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县城区(含下寺镇、汉阳镇、剑门关镇)已纳入广元市试点的范围。

2018年我县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剑阁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在县城区、剑门关镇、汉阳镇建设了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居家馆23个,2018年12月正式运营。在垃圾分类师深入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同时,天一世纪广场、沙溪坝步行街、剑门关实验学校等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0余次。今年又重点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县城区注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15477户,全年回收可回收垃圾近1500吨、有害垃圾0.4吨。

2020年起,我县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示范试点建设。2020年在普安镇光荣村、水池村等4个行政村开始生活垃圾分类开展了试点;2021年江口镇、张王镇、樵店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和剑门关镇桂花村等16个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2022年起将在全县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同时,2021年通过包装项目向上争取省财政下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资金2150万元,2022年即将在县城和乡镇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购置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车辆

接下来,我局一是将认真组织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为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硬件保障;二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为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国家和省财政政策投资方向研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为全县生活垃圾处理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确保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落地落实。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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