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长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改造城乡垃圾设施,减少环境污染的建议》(第5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老县城增设道路小型分类垃圾箱
针对我县生活垃圾收集问题,我局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21年12月正式启动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望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新老县城将按照实际需求新增一大批各型垃圾收集容器。
二、减少新老县城大型垃圾箱的设置,改造相关设施
由于新老县城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大,我局不仅在单位、小区设置了垃圾桶,还在市场、学校等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设置了垃圾中转站。特别是老县城因地形受限,基本上已没有可以设置垃圾中转站的位置,若是强行变更位置将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同时若采用密闭式垃圾箱,将不便于市民垃圾投放,乱扔垃圾现象十分严重。为此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大垃圾中转站的清洁卫生、消杀除臭的力度;二是适时调整位置或改建脚踏式垃圾箱,同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采购脚踏式垃圾箱及其配套设施。
三、老县城垃圾房亟待改造
老县城垃圾中转站已建设使用10余年,破损老化严重,我局已将垃圾中转站改造工作纳入了2022年重点工作,将对普安镇垃圾设施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即可实施。
四、规范乡村垃圾房建设,科学处理垃圾
目前乡村垃圾收集方式均为建设垃圾房,同时对于农村居民垃圾焚烧的习惯短期之内难以根除,若是采用大型垃圾箱会造成损坏更严重,使用年限更短,我局已于11月份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乡镇规范垃圾收集房的建设和管理。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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