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瑶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09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以来,县委、县政府设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考核,并投入大量资金在乡镇修建了生活垃圾填埋场、乡镇场镇和村修建了生活垃圾收集房、配置了大小型垃圾转运车辆,各乡镇也建立了清扫保洁队伍,部分乡镇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环境卫生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时,开展了杂物乱堆、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污水乱排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农村环境秩序已逐步规范。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新一届县委、县政府进一步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近期,一是根据领导人事变动和乡镇建制调整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进行了调整,加强了组织领导。二是建立了有书记、县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乡镇、部门主要及分管领导等人员的“剑阁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微信群,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曝光问题图片,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三是要求乡镇和部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人员落实的责任机制。四是乡镇、村(社区)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建立区域“网格化”责任制,确保环境综合治理不留盲点、死角。五是加大督查督办,组织督查组深入乡镇、村庄督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落实整改。六是2021年我局已成功争取到2150万元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建设一批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转运设施,以基本满足我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工作。七是2021年实施的木马镇等7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正加快推进,建成后我县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将实现全覆盖。八是持续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对乡镇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要求乡镇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村(社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加强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监管,有效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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