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蓉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村民小组组长工资补助标准的建议》(第7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组干部基本报酬由515元/月提高至800元/月。据统计,目前我县组干部基本报酬居全市最高标准。同时,县财政统筹,建立了基层干部关爱帮扶资金50万元,对患有重特大疾病、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村组干部和离职村干部,给予适当关爱帮扶,帮助减轻压力、抵御风险、渡过难关。
特此函复。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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