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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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汉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服务的建议》(第8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针对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工作,县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为切实做好我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关爱,我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有专人负责;要求各乡镇根据汇总的信息,对困难的“留守”人员分类纳入民政临时救助、低保等救助保障,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要求村(社区)实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一对一挂联落实关爱工作,利用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等活动场地开展各类活动,使他们在精神生活上得到关爱。

二、养老工作推进情况

随着老龄化加剧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的数量逐年递增,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目前,我县有运营的养老机构有1所县康复院、1所县社会(儿童)福利院、7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所乡镇敬老院、4所民办养老机构,共有床位948张(含护理型床位431张),现已入住老年人323人。在村(社区)这一级,共有日间照料中心67家,在组这一级,依托农户建立了养老服务点264个。县、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的“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已初具雏形。

将符合高龄老人政策的8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政府补助;将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政策的60周岁以上老人低保;将符合城乡特困条件的老人纳入特困供养。

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我们立足新的地理经济格局,聚焦老年群体关切,今年拟利用部分建制村(社区)的闲置资产来新建23个日间照料中心。后续,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政策的支持,持续建设,努力推进“四级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力争近年在新县城建一所高标准、高要求的养老照护中心,让全县有需求的老人体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逐步保障好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

三、儿童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县有孤儿5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8人。我们每月按时将生活费通过银行直接打到他们社保卡上,每年按时为他们交医疗保险。将符合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儿童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

一是现有儿童福利院1所县社会(儿童)福利院,接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弃童并对其进行救助。机构日常运营经费主要来源于供养经费、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等,由县民政局统筹安排;二是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全县28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其中4所职业培训学校、24所幼儿教育)。三是乡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全覆盖。

接下来,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加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走访帮扶工作,将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留守老人纳入机构养老,让乡镇民政干部和村书记及留守儿童家长签订监护协议,充分保障儿童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剑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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