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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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全县用水质量的提案》(第9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水质问题是农村饮水安全的核心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剑阁县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多数修建于2008年“5.12”灾后重建,水源大多依托小型水库工程蓄水和溪、沟地表水,水质不优、水量不充沛,保障程度差。 

二、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用水质量,我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按照“延大、并中、减小”的原则,优化骨干供水工程空间布局,高质量谋划一批水源优质、保障可靠、技术先进的集中骨干工程。拟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一步改善全县用水质量。

(一)新建鹤龄水厂和杨家河水厂2座万吨水厂。对现有木马、江口、姚家等大水厂不能覆盖的供水工程进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推进这些供水工程的水质处理工艺提升,使全县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


(二)对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处理工艺进行技改,优化水质处理技术与工艺,提高水质处理标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达标。

(三)建立完善由供水单位、县饮水水质检测中心和县卫生疾控部门组成的三级水质监测、检测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处理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由卫生健康部门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人员开展定期培训,针对加药、消毒等关键环节,制定浅显易懂的培训方案,确保做到加药准确,药量准确。

(五)加强运行监管。对供水工程净化处理设施、输配水管网、调节构筑物、加药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要求供水单位定期对反应、混合、沉淀、过滤、消毒等设施进行清洗和维护,保证供水水质安全。

(六)强化水源地保护工作。认真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严格的水源保护制度。水源及供水工程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并依法报批。加强水源的建设和修复,促进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根本改善。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坚决取缔并严厉惩处影响水源安全的各类排污和开发行为。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水利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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