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会议第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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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93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开招聘

1.招聘程序。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根据川人发〔2006〕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在编制计划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要求,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告)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实施。

2.专业设置。专业设置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结合岗位特点进行科学设置和准确表述。因事业单位专业性强,并不是所有学科门类下设的专业都符合岗位需要,所以一般公开招聘岗位专业都设置到具体专业。

3.工作效果。从2020年开始,我县积极向市上争取政策,在引进硕士学历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本科以上紧缺专业人才时,在扩大专业范围的同时,将部分岗位设置为专业大类,极大的拓宽了招聘渠道。

二、定向计划

目前,我县每年都会根据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公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与我县符合条件的高考毕业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实现了“毕业就上岗,上岗就能干”。另外根据《四川省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从今年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计划,我县积极参与其中。

三、人才培养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剑委办〔2018〕79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印发了《关于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八条措施的通知》(剑人社〔2019〕19号)及补充通知,着力解决基层干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难等问题。以实现对全县高层次人才的科学管理,更好地统筹高层次人才资源,建设高素质的人才工作队伍为目标,制发了《剑阁县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剑委办〔2017〕57号)。为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育、用、留”的问题。同时下发了《高端人才服务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剑组通〔2017〕145号),以小“办法”大服务的理念做实人才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来剑创新创业。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第二条六款明确规定:严格服务年限。“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以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感谢你对人事人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所提到的“青年联谊、增加遴选”等建议,我们会向组织部、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反映,一如既往的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为剑阁的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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