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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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清江花园危房拆除重建工作的建议》(第10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县城修城坝第一期经济适用房项目(即清江花园)是县人民政府与剑阁县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2003年9月签订框架协议后实施的开发项目,该项目位于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清江花园内,建设用地17788.13平方米,建筑面积36585平方米(500套),建筑设计为砖混结构单元式住宅,概算资金3500万元。2003年立项,2003年1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12月分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同年11月10日启动建设,2005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截至目前该小区使用年限已达17年。

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爆发,我县震感强烈、受损严重,属汶川地震受损重灾区。其中,清江花园受损严重,房屋主体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在灾后重建中,县政府投入约400万重建维修资金,对该小区房屋进行了维修加固处理并延续使用。近年来,该小区业主反映房屋安全隐患的问题逐年增多,担心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要求对清江花园实施改造的愿望日益强烈。这一情况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20年底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花泽松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广泛征求民意并对小区改造进行可行性论证。6月15日,我局组织了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专题讨论,同时督促小区业委会落实了清江花园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7月23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花泽松再次召集县级相关部门研究清江花园拆除重建推进会,要求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形成具体方案上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目前,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正在进一步细化方案,待方案出来后报请县委、县政府会议审议确定。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持续跟进,对清江花园的改造既要体恤民情民意,同时结合旅游名县城市品质的上档升级等多方因素,综合研判,努力寻求清江花园改造的好办法、好措施。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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