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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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庆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宗教活动场所确权的建议》(第11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宗教活动场所数量众多,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底蕴,你提出的对其确权确有必要,经我局主动向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宗教活动场所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办证的,但确权办证需要经过一定法定程序,并提供相关资料。鉴于全县各宗教场所具体情况不同,需要提交的资料也不一样。如果宗教场所位于集体土地上,可向所在乡镇自然资源所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如果宗教场所位于国有土地上,可向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我局也将积极配合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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