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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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逐步有序为没有中心卫生院的乡镇配备救护车的建议》(第1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8年我局根据“填平补齐、差异化发展”的原则,自筹资金为全县乡镇卫生院配置价值4182.2万元的医疗设备,同时筹建资金2930万元为8个建筑面积不达标的乡镇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7961平方米,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院容院貌和老百姓的就医环境,提升了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医疗保障工作,在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再次自筹资金312.9万元为全县12个中心卫生院各配置救护车1辆,根据中心卫生院的辐射作用,负责片区的医疗保障工作。

三、我局将继续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强弱项、补短板”的原则,争取上级财政和县财政资金支持,逐步有序的为乡镇卫生院补齐配置医疗设施设备,大力持续发展和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你们对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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