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 字体: 分享到:

程锦荣委员:

你提出的《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预算的建议》(第1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培养,我局始终坚持把教师培训费、社区教育培训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优先保障。2020年、2021年预算下达成教中心教师培训费、社区教育培训费共计68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教师培训。同时,

按照《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19〕128号)中关于“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的规定,严格审核各学校公用经费,做好预算编制工作。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培训经费科目预算金额总计354.0508万元,用于保障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教育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教育强县战略的实施。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剑阁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