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明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发布日期:2022-02-09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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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元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剑阁县、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县城以及全市乡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居民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城、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县城)居民参与率达80%,农村居民参与率达50%以上。

《意见》指出,合理设置投放收集设施,规范颜色和标志标识;引导生产企业推行生态设计,减少包装材料使用,严格落实“限塑令”;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设施短板,探索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化模式试点,加快焚烧产生飞灰、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和可回收物分拣等设施建设。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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