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函〔2022〕11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定<剑阁县2021年第四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剑自然资〔2022〕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剑阁县2021年第四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请严格执行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内容,确需调整变更的,需逐级上报。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项目建设业务指导,督导各相关乡镇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实施,严格规范项目施工和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资金安全,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有效解决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复。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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