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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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2〕7号

为保障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启动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建设项目(剑阁段)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汉阳镇登煌村 2组、永泉村5组;剑门关镇八里店村1、2、3组,高观村3、4组,双鱼村3、5组,新龙村5组,张帽村1、2、4组;柳沟镇灵泉社区1、2组,清水村1、2、3组,三清村1、3组,元山村7组,龙源镇双台村2、5、6组;普安镇二郎村5、6组,剑坪村1、4、5组,江东村3、4、5组,锯山村5、6、7组,闻溪村1、3组;武连镇觉苑社区1组,武五村4组,新桥社区1、5、6、7组,寨桥村1、2组,义兴镇甘水村2、3、7组;张王镇苍山村3、4组,大柏村2组,金光村1组,长石村1、4组。征收面积约285.7027公顷,实际征地范围、面积、权属以及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建设项目(剑阁段)。

三、征收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征收工作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人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7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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