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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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13.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作用
1.完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焦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战略部署,优化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置。持续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2.服务保障重点工作。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个总体目标”“两大发展取向”“三条工作路径”“三项目标任务”,科学配置职能职责、统筹推进机构设置、用好用活编制资源。调整优化工业、招商服务机构,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协同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做好义务教育资源布局调整相关机构编制保障工作,逐步清理规范“双规双减”有关机构编制事项。
3.持续抓好“三定”规定修订和组织实施。跟踪了解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到位。适时制定县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对应省、市部门适时修订县级相关部门“三定规定”;对部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沿用多年、部门职责任务发生重大调整的“三定”规定予以修订。
4.开展机构编制基础性研究。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分类推进有关重要领域体制机制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深入研究机构设置、职责运行、人员编制规模、领导职数等问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可推广的研究成果和创新案例。
(二)坚持创新管理体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5.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围绕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建立与片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编制资源动态调整体系,全面推动编制资源向中心镇聚集。深化基层管理体制创新,持续探索乡镇“一办一队三中心”运行模式。进一步理顺县级部门派出(驻)乡镇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调整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领域派出(驻)机构设置,在市委编办指导下完善“五权”下放的具体举措。
6.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对行政执法队伍锁定的事业编制严格管理,持续深化县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跟踪调研,积极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推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做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持续健全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7.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推动《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落实落地,按要求向县行政审批局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赋权,理顺审批监管执法关系。对应省市动态调整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并指导相关部门调整完善责任清单,确保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坚持优化协调高效,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8.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市部署,积极稳妥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聚焦相关行业领域事业单位管理突出问题,推动“行业大块”“用编大户”改革,整合重复设置、职责交叉、职能相近事业单位,厘清职责边界,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持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林长制、融媒体改革等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9.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围绕“工业富县”发展思路,进一步调整规范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设置,持续跟踪了解开发区(园区)管理运行情况;加强景区、农业园区管理体制调研,推行差异化管理。按要求做好开发区管理机构备案工作,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推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规范、编制配备合理、职能职责清晰、体制机制顺畅。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巡察工作机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国防动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编制保障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职责分工,厘清与重点领域、新行业、新业态有关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边界。加强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机构编制保障。优化调整国省道、县道公路养护段机构编制。做好职业教育改革机构编制保障,推进优化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相关工作。
(四)坚持瘦身健身结合,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11.强化编制总量管理。加大机构编制内部挖潜创新力度,围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重大民生改善和社会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提供机构编制服务保障。
12.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台账,增强实名制数据运用实效。推动上下编“不见面”办理试点,及时总结成效。进一步强化编制使用计划、核编登记等措施,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13.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严格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信息抽查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事中事后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管理、网站挂标清理规范和新任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等工作。
14.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开展“条条干预”专项整治。持续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监督管理。严控编外聘用人员总量,规范使用范围。常态化做好“12310”的举报受理工作。强化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和违纪违规情况的日常监督,探索建立案件调查、约谈、整改等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
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县委编办2022年收支总预算2501946.27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 166977.6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2年收入预算2501946.27元,其中:其他收入10997.40元,占0.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0948.87元,占99.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2年支出预算2501946.27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448.87元,占88.71%;项目支出282497.40元,占11.2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0948.87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4160.4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0948.8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8276.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32.16元、卫生健康支出82816.08元、住房保障支出124224.1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编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0948.87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4160.4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8276.51元,占8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32.16元,占6.65%;卫生健康支出82816.08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124224.12元,占4.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2059.48元,主要用于: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68500.00元,主要用于:实名制系管理、维护,档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等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07717.0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632.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5143.12元,主要用于:编办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7672.9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224.1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9448.87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2604.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6844.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县委编办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督查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6844.03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99168.88元,减少40.3%。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委编办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委编办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县委编办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9个,其中:人员类项目 3个,涉及预算 207.26 万元;运转类项目 3个,涉及预算 14.98 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3 个,涉及预算27.95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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