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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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易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学习两会精神。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执政能力和效率,提高工作水平。反腐问题也要加大力度的着力点,因为在过去一年,我国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打击了很多贪污腐败的官员,给那些没有全心全意为百姓谋福利的政府人员沉重痛击和警醒;二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提高政治认识,明确政治任务;三是坚持产业优先发展,夯实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盘活村级集体资产利用,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事业;四是推进产业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2022年全镇烟叶目标数为510亩1203担,争取超面积超数量完成任务;五是创新实施乡村振兴计划,打造突出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把苍山村特色产业园区进一步建设成为县级特色农业示范区,为其他乡村发展提供样板。加快实施土地流转,大力发展藤椒、蜜桃、中药材等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壮大村集体收入。继续深化清洁乡村,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计划;六是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镇党委、政府以继续践行“三严三实”和深入开展效能建设为抓手,始终坚持“改革和稳定并重,发展和改革并重,稳定优先和发展为主”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切实推进依法治乡和改革创新工作,强化效能督查,着力解决损害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七是抓好移民后扶工作,推动移民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八是着力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社会保障力能力,绘就张王幸福底色。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利、住房保障支出、上年拨款结转。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028.5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组干部工资提高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028.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1.1万元,占11.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7.47万元,占88.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02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03万元,占60.57%;项目支出405.54万元,占39.4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8.5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组干部工资提高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7.4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05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3万元、农林水利支出46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7.4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93万元,占31.62%;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6万元,占2.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7万元,占16.39%;卫生健康支出21.63万元,占2.38%;城乡社区支出7.69万元,占0.85%;农林水利支出388.82万元,占42.85%;住房保障支出32.44万元,占3.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2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工作包括人大办公费、人大主席团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65.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包括补发上年基本工资调标、补发上年经费高定工资、绩效目标考核奖励、失业工伤保险、行政办公费、行政工会福利费、行政基本工资、行政绩效工资、行政津贴补贴、遗属生活补助。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0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包括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机关党建活动经费、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小伙食补助。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1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2年预算数为0.5元,主要用于:民兵事务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0.5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经费。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0.2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4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3.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6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事务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8.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事务支出。
2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事务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46.8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2.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3.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嘱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7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用较2021年预算下降0%。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其他单位来人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7.4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56.6万元增加0.84万元,增加0.54%,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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