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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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我镇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划。负责基层党组织、政权建设,协调村级服务。调控产业生产规模,保持国民经济总量平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强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咨询、信息引导、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发展城乡社会公益福利保障事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负责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大和政协联络工作。负责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科技、信息建设工作,做好优抚、殡葬、优生优育和农、林、水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权和工作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守住坚决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一是用好用活各类帮扶措施和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扶贫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效益,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做好对通村公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力争对全镇的社道路进行全面硬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新建通讯塔,力争全镇范围内逐步实现5G通讯信号覆盖。
二是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杨村坪安置点为重点,立足“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新建龙鞍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1个,新建健康步游道3公里,围绕健康步游道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和产业升级,力争把杨村坪安置区打造成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点,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区、网红居民点、文明新村示范点一体打造,建成全域旅游示范点。
三是盘活用好各类闲置资产。坚持“三个一批”处置原则,让村社区空余场所不“多余”,让不常用的阵地“活”起来。继续推进深化改革,加强对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代办站的日常监管,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权利下放,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力度,确保老百姓办事方便、高效;持续做好民生事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全力做好民生保障,提升群众满意度
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实事,不断加大民生实事费用支出。继续落实各项稳岗就业政策,做好各类重点人群就业服务,确保就业人数增加和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两项任务。健全农民工保障体系,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严格落实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98%以上。全年实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人以上。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覆盖面广、设施完善、适应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深入落实五保、低保、优抚等惠民政策,对“低保”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力度,促进保障政策广泛惠及群众。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推进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扎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孤儿活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非法营运学生专项整治工作,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在校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计生优质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统筹做好优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促进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稳岗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征地转非群众就业指导服务,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集聚优势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劳动保护,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全镇开展普及“乡风文明”行动,以优良的政风带动民风的转变,建立红黑榜机制,奖罚分明,教育引导全镇公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加快村(社区)文化体育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农家书屋管理,大力开展民间文化、广场文化、大众文化及文化下乡活动,大力推进文化、广播、电视、网络、体育事业发展。切实做好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拥军优属工作,建立应急民兵队伍,一年组织2次以上应急抢险演练,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积极做好残疾人、宗教、惠民帮扶等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老促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杨村“硬实力”
始终坚持“项目为王”,以项目工作为中心统揽全镇经济工作,按照“工作思路规范化、规划内容项目化、项目工作程序化、程序环节责任化”要求,立足“加快”和“提早”,锲而不舍地把投资项目抓紧抓实抓落地。
一是高标准谋划包装项目。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一轮东西协作、省内对口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治理等重大政策机遇,谋划包装一批“对上能争取、对外能招商、对下能落地”的大项目好项目新项目,常态化滚动式储备项目2亿元以上,全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以上。
二是大力度推进实施项目。聚焦抓在建项目推进和前期项目抓开工,抢抓进度,深入推进剑南粮油园区升五星、杨村坪安置点巩固提升、绵苍巴高速拆迁、白水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项目实施,并在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高质量开展招商引资。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全民抓招商”工作要求,建立领导带头招商、全员招商工作体系,健全投资促进工作专班体系,打造“招商劲旅”。强化“争取”意识,加大向上汇报请示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力争更多项目在杨村落地。落实创新创业政策,引导和鼓励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家返乡创业,加大民间投资促进力度。结合杨村实际,重点围绕特色粮油、剑门关土鸡、肉牛羊养殖、农旅融合、酒店民宿等产业精准招商,用好用活杨村镇在外优秀人才力量,全年开展外出招商引资活动12次以上,全面完成签约5500万,到位3850万的目标任务。
四是全方位保障项目要素。完善集镇整体布局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大力度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水、电、路、气”等要素保障网络。持续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严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全力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四)全力调整产业结构,做强现代产业
坚持持续做大经济总量,努力做优经济增量,切实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产业体系,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高效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围绕县委“3+3+3”产业体系,大力培育本地品牌,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建立观光农业,在全镇重点发展优质粮油、林果业、生态养殖等特色优势现代农业,形成优质粮油生产示范区。进一步深化“四园”建设,以官店村高标准优质粮油示范基地为依托,在全镇范围内种植万亩优质水稻,壮大“官店贡米”品牌,加快推进剑南现代优质粮油产业园区升五星建设。大力支持佛山、青墟、柏梓林果产业园发展核心,探索集体资产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管护冬桃、金宝李、软籽石榴、核桃等水果2000亩。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镇落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6000亩,官店园区种植达2500亩,建成千亩示范片一个,300亩示范点三个。深入推广稻鱼综合种养模式,今年新扩面1000亩以上。恢复性发展生猪产业,力争出栏生猪10000头。突破性发展肉牛羊养殖,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两个,力争出栏肉牛500头,肉羊2000只。做大做强蔬菜产业,培育扶持领香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带动农户广泛参与,探索多元化增收致富模式。继续巩固烤烟生产,全年完成种植1400亩,交售3500担的任务。
二是大力发展旅游+模式。全面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以农业产业为基础,深入开发本地旅游资源,做好一、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确保一产稳步推进的基础上,优化三产布局,以官店粮油园区和龙鞍杨村坪集中安置点为载体,大力发展农旅融合,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以观光农业为发展方向,建设新的农旅、文旅产业新业态。全面发展观光农业,依托官店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大力发展茭白种植、扩大鱼鳖精养规模,形成稻鱼养殖与莲藕种植同步发展,新建4星级农家乐一家,在官店产业园区开启“春看菜花、夏赏荷花、秋品藕尝鳖,全年垂钓”的全域旅游新模式,带动杨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面发展文旅产业,依托辖区文旅资源,利用好道教、佛教等宗教文化资源,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杨村傩戏”在全省范围内的名气,以“三山文化”为载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青墟山、佛祖山、龙鞍山佛教、道教文化),擦亮杨村镇“民间文化之乡”金字招牌,力争把杨村非遗文化、“三山文化”等融入全县旅游开发“大盘子”,将其打造为新的“研学旅行”“文化之旅”的旅游目的地。
三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充分发挥优质粮油产业、特色小水果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通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外出招引,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发展。继续完善官店粮油园区初加工设施综合体配套建设,打响“官店贡米”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
(五)全力推进生态治理,提升人居环境
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98%以上,开展官店、龙鞍、青墟、佛山四个村垃圾分类回收,龙鞍、青墟污水处理厂全面投入运营;优化农村生活环境,大力整治秸秆及垃圾随处焚烧现象,彻底治理扬尘、秸秆焚烧,建设“最干净农村”;深入推行林长制,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力度,确保无森林火灾发生;严厉处置乱丢、乱弃、乱排、乱放、乱堆“五乱”行为;持续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力度,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行动,进一步强化水源地保护,加强源头治理和保护。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548.8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2.73万元,主要原因基础建设项目预算增加,上年结转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548.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19万元,占10.9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25万元,占0.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9.38万元,占89.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54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04万元,占56.95%;项目支出666.53万元,占43.0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25万元,占0.0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8.8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2.73万元,主要原因基础建设项目预算增加,上年结转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9.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19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56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2万元、农林水支出705.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6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万元、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0.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9.3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3.2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基建类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45万元,占26.42%;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49万元,占5.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04万元,占10.59%;卫生健康支出30.91万元,占2.24%;城乡社区支出10.47万元,占0.76%;农林水支出594.71万元,占43.11%;交通运输支出110万元,占7.97%;住房保障支出45.62万元,占3.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万元,0.02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会议期间的费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的各类视察活动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除人大会议、人大代表之外的其他费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39.9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6万元,主要用于化解隐性债务、社会治安、小伙食补助、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老促会工作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经费、春节氛围营造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的事业人员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包括其他统计经费等。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乡镇纪委工作经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开展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开展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4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教育培训费用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经费。
1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5.8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与旅游中心人员经费及办公费用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85.21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0.8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卫生健康(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卫健人员及办公经费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7万元,主要用于老城区城市维护及垃圾清运费用支出。
22.农业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20.0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支出 。
23.农业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费用支出。
24.农业水支出(类)防汛(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出。
25.农业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9.19万元,主要用于烟叶产业发展支出。
26.农业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1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人员经费。
27.农业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5.3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离职干部的生补补助、基层组织办公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2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建设(款)产粮大县专项(项)2022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5.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事务处理的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8.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32%。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其他单位来人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2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维修(护)费0.2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3.47万元,较2021年下降6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109.6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493.1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七)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七)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重大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三)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十)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四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十三)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四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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