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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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水利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监测;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品鉴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项目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七)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

八)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承担剑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十)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概算调整,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

(十二)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制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后扶人口指标申报、审核和移民后扶直发直补资金的兑现落实。

(十三)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着力抓好项目争取,实现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重大突破。我局将把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作为全年水利工作的首要大事来抓,紧盯上级重点工作和政策导向,抓好乡村振兴、基础设施补短板、“两新一重”等领域项目谋划包装对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项目盘子,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狠抓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对接老鹰嘴中型水库、亭子口龙水泵站工程、后关门等小(1)型水库、抗旱应急水源项目等“十四五”规划的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立项。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明显改善全县工程性缺水现状。

2.着力强化民生保障,加快补齐农村水利短板。加快推进禾丰水库、鹤龄水厂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抓好盐店五指村等8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着力抓好清江河剑阁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和柳沟、东宝、闻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河长25.28公里。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剑阁县王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切实抓好杨家坝水库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2022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水利服务和管理,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优化完善农村水网体系,积极支持水美新村建设,启动“万口当家塘”小型水源工程建设,规划整治病险山坪塘100口,微水池6口,新建石河堰2道,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700万立方米。

3.着力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加快推进乡镇供水提质增效。做好水利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按照规模化供水、集中化管理、多水源保障发展的要求,高标准建设农村(场镇)供水工程,着力改善饮用水水质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率。结合“两项改革”后供水格局调整实际,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和联网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加快杨家河水厂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4月开工实施。加快推进鹤龄水厂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规划投资700万元改造柳沟、店子、张王等3处乡镇场镇集中供水站进行扩容改造。通过供水管网延伸,解决178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和已脱贫村群众的供水保障,不断提升场镇供水保障能力,确保乡镇、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4.着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防汛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水库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做到准确监测、科学预报、及时预警、快速发布,为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为水库抗洪抢险争取先机。突出河流、病险库塘、山洪灾害三大防御重点,严格水利工程汛期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突发汛情、险情。严格防汛工作纪律,强化防汛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确保防汛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要做好值班抽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雨情、水情、工情准确,确保汛情上传下达。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各类监测预警设备的监测预警作用,确保通讯、信息畅通,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着力推进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利用明察、暗访提示、约谈、通报等方式促进各级河长“有名”“有实”、履职尽责,确保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河道日常保洁,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完成已下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任务,培训基层河段长600人次。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稳步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完善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河湖精准管理、动态监控和高效维护。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采砂联防联控机制,全力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6.着力水生态环境治理,全面强化水资源管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设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政府考核评价“三大体系”。积极推行城镇供水阶梯水价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适时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着力加强水资源、供排水、水政执法管理,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水平。一是切实加强供水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供水水质达标,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加强对农村面上饮水安全的指导,督促乡镇、村组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的监管。同时,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管和卫生部门水质检测工作,同步加强供水水质的自行监测,全力确保供水水质达标供给。二是切实抓好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值班到位,设备运行正常,水质达标排放。加强城区排水管网巡查,加大清淤、疏通、维护和工程抢修力度,确保汛期不出现内涝和重大设施损毁。三是继续加大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力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砂石资源,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我县砂石资源十分有限,对砂石资源的开采,严格实行招、拍、挂制度,并切实加强采砂活动的安全管理,坚决禁止影响行洪安全的各类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河道违法建设和乱堆、乱倒行为,限期清障,确保行洪畅通,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同时,切实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打击开矿、重大项目实施等造成的严重人为水土流失行为。

8.着力扎实推进库区移民,确保移民后扶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抓好“十三五”移民后扶项目扫尾清零,按时完成5000万元的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着力加强移民后扶信息系统管理,按季度及时拨付移民直发直补资金。

9.着力坚定政治方向,推动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坚持把管党治党与水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以上率下带动、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集体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开展专题学习8次,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以上。把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日作为我局的党组织主题党日,开展好党员志愿服务、党员义工等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三早”预警机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以水利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全面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行为,严格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强化水利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效确保“项目、资金和干部”三个安全。同时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通过“发现一批、查处一批、立案一批、教育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对主动说清问题的,给予从轻处理;对问题严重,一经查实,将进行从严处理,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创造风正心齐的良好发展环境。三是同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力争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387,158,700.00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723,061.56元,主要原因是移民职能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增加,上年结转资金较大。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收入预算387,158,700.00元,其中:上年结转297,564,700.00元,占76.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94,000.00元,占5.8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7,000,000.00元,占17.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支出预算387,158,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572,600.00元,占6.09%;项目支出363,586,100.00元,占93.9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7,158,700.00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9,723,061.56元,主要原因是移民职能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增加,上年结转资金较大。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94,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7,000,000.0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934,7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63,00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3,1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642,6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4,389,5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42,630,000.00元、农林水支出275,655,400.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16,7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31,400.00元、其他支出50,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94,000.00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163,186.2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公用经费支出、财政调减当年度项目规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100.00元,占5.69%;卫生健康支出642,600.00元,占2.84%;农林水支出17,202,500.00元,占76.14%;住房保障支出963,800.00元,占4.27%;节能环保支出2,500,000.00元,占11.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85,1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42,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2年预算数为2,500,000.00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4.农林水(类)水体(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566,9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农林水(类)水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50,000.00元,主要用于:工程项目运转的工作经费;

6.农林水(类)水体(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6,327,1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程建设管理费用等相关经费支出。

7.农林水(类)水体(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5,108,500.00元,主要用于:水库管理人员工资及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

8.农林水(类)水体(款)防汛(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山洪灾害等支出。

9.农林水(类)水体(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0,000.00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办公经费及向上争取工作经费等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63,8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72,600.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55,20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517,5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水利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水利行业工作运转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3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63,000.00元,其中: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000,000.00元,主要用于:禾丰水库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费;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22年预算数为25,630,000.00元,主要用于:剑阁县城镇供水工程鹤龄水厂工程建设费用;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杨家河供水工程(水厂)工程建设费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水利局下属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17,500.00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74,277.45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人员运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水利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水利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98.2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8,361.1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节能环保支出;

(七)农林水(类)水体(款)行政运行(项):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八)农林水(类)水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工程项目运转的工作经费;

(九)农林水(类)水体(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程建设管理费用。

(十)农林水(类)水体(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水库管理人员工资及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十一)农林水(类)水体(款)防汛(项):应急抢险,山洪灾害资金。

(十二)农林水(类)水体(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其他工作经费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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