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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县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县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实、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3.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定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锚定“1233”执政兴县战略,坚持“农业强县”路径,聚焦“2+3+3”产业体系,确立“5431”工作思路(即:牢牢扭住优质粮食、牛羊猪、土鸡、特色经作、农旅融合“五大板块”,有效激活组织领导、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科技服务“四大动力”,紧紧抓住农民增收、农村改革、绿色发展“三项重点”,剑南园区升五星“一大目标”),稳住农业基本盘,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2022年实现农业总产值90.11亿元,增长7%以上,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49亿元,增长6.5%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00元,增长11%以上。全年粮食产量47.6万吨、油料产量11.8万吨,增长1.9%、3.1%;烟叶7.3万担;水产品1.2万吨、增长14.3%;出栏剑门关土鸡2200万只、生猪102万头、肉牛2.2万头、肉羊21万只,增长18.3%、5.2%、14%、14.13%。
(一)牢牢扭住“五大板块”提升现代产业质量成色。
1.着力粮食生产安全。坚持巩固提升、新建拓展“两手抓”,剑南园区升星晋级,新建演圣、汉阳粮油园区,实现粮食“十九连增”,力争获得全省粮食“丰收杯”奖。一是剑南园区升星晋级和新建粮油园区。加快完善剑南园区核心区粮史馆、农业综合体等基础设施,培育白龙“稻渔”产业强镇,力争实现升五星。推动剑南园区向演圣、元山、王河拓展面积3万亩,为申报市等级园区打好基础;以广安对口帮扶项目为依托,打造汉阳壮山、壮岭、下寺金星粮油园区4000亩,形成南有大园区、北有小窗口。二是打造玉米大豆“黄金搭档”示范带。大力推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在粮油园区建设复合种植示范带3个,在经作产业园区大力推广果豆间作,新增大豆面积10万亩,争创全省复合种植示范区,争取承办全省农机化生产现场会和全市粮油生产现场会。三是围绕“两区”和粮油园区新建高标准农田6.6万亩,强化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良田粮用。四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大种粮大户培育扶持,“五良”融合全域示范,科学确定3—5个优质水稻主导品种,扩种油菜2万亩,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在135万亩以上,力争粮食单产提高2.6%。
2.着力突破性发展肉牛羊。贯彻落实“5533”突破性发展肉牛羊战略,肉牛以蜀道元牛为龙头、肉羊以剑阁义达为引领,对标“一带十镇百村千户”建设任务,实施“企带户养”“秸秆换肉”工程,加快韩国(成都)先进等重点项目落地,新建成投产规模养殖场(小区)15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中心2个,今年新增产能肉牛1.6万头、肉羊4.2万只,争取承办全省肉牛羊产业发展大会,办好全市现场会。持续巩固生猪良繁体系,抓好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规范剑阁巨星、大北农、温氏等代养企业准入,继续推行“公司+农户”“寄(代)养”模式,力争在生猪精深加工上取得突破。
3.着力做靓剑门关土鸡。加快解决土鸡产业缺乏“链主”企业的突出问题,在绿色养殖、品牌打造、精深加工等方面下功夫,舞好全市土鸡产业“龙头”。一是实施剑门关土鸡园区示范工程,力争引进北京首投、铁骑力士等建设关刀河土鸡产业园,并创建市等级园区,培育姚家土鸡产业强镇。二是新建剑门关土鸡品种繁育中心,与省畜科院合作开展土鸡选育扩繁,增强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能力。三是强化产销对接,统一产品商标LOGO,规范地标产品包装设计,培育一批“鸡经纪”,“黄金周”开展产品推荐、直播带货活动,在成都、杭州等地开设专营店,推动农超对接。四是引导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产业联盟,探索推行“五统一”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
4.着力统筹经作产业发展。按“三园联动、统筹发展、稳面提质”的思路,科学推进全县经作产业发展。一是稳定柑橘、猕猴桃等经作面积,实行县乡“园长制”,常态开展产业“大比武”,倒逼乡镇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推动经作产业提质增效。二是支持元山、东宝特色水果园区产业提档升级,完善设施配套,开展初级产品加工,提早具备市等级园区认证条件。三是发展升钟湖库区越冬露地蔬菜1万亩,稳定辣椒7.5万亩。四是科学推动张王万亩茶园和剑门关茶叶公园区建设,争取我县进入茶产业重点支持区,做响“一品剑门”公共区域品牌。五是抢抓国家烤烟产业由稳转增机遇,稳定3万亩、7.3万担发展任务,推动烤烟优质优价,增加财税收入。
5.着力农旅融合发展。以“下普”乡村振兴示范带为主轴,剑门关、翠云廊景区为依托,石洞沟、二龙、抄手现代农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一是做好选择题,突出农业主题,优化园区产业,加快调整产业杂而乱、形而散的现状。二是做好填空题,完善园区功能配套,拓宽园区道路,增设景观节点,培育民宿、农家乐等,将高观皮影、白龙花灯等具有剑阁特色的演艺节目、剑门豆腐、剑门关土鸡和“广元七绝”等旅游产品和特色美食融入园区;举办大肉会、菜花节、农民丰收节等,提升影响力。三是做好连线题,打通园间间隔,窜点成线,连园成片。四是做好抢答题,成立工作专班,突出标准化基地、农产品加工、品牌培育、农旅融合、利益联结、人居环境,主动融入整市创建全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行动,打造全市先行示范区。今年重点启动园区景区化改造规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紧紧抓住“三项重点”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1.聚焦农民增收稳势头提后劲。一是围绕重点村、脱贫户高质量发展生猪、肉牛羊、土鸡、果蔬、烤烟、中药材等短期见效快的产业,推动绿色农产品优质优价,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二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和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快廉价劳动力向先进生产力转变,促进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三是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发展乡村民宿、农事体验、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生产生活短视频等新业态,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是严格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及时足额兑现各类补贴、政策保险,增加农民转移收入。
2.聚焦农村改革稳大势提活力。一是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遗留问题处置,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5%以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分类建好农村宅基地台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二是围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创新农村集体有效资源资产管理,探索组建县集体经济管理公司,争创全省集体经济发展先进县。三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示范创建年”行动,新增县级以上龙头企业4个、专合社50个、家庭农场485个、社会化服务组织10个。
3.聚焦建设绿色产品供给地优生态提品质。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控害、饲料清洁化、废弃农膜回收、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六大行动”,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化基地、示范场,加强农业追溯体系建设,全域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产业(产品)品牌+企业自主品牌”体系。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剑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一、内设机构
按照“三定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共1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与信息化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村宅基地管理股)、宜居乡村建设指导股(乡村治理指导股、县委农办秘书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特色产业与园区发展规划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粮油股)、畜牧业股、兽医兽药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机械化股、科技教育股(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股)、计划投资财务股、人事股。
二、编制数及领导职数
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农艺师1名,总经济师1名;农业农村产业工会主席1名。股级职数15名。
三、直属事业单位及编制数
县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共14个,代县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编制数122名。其中:代县委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参公编制37名,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2名。代县委管理的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烟叶发展服务中心、县畜禽产业发展事务中心(县土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剑门关土鸡研究院);14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参公副科级单位1个,县农村能源发展事务中心(参公)、股级单位1个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股级事业单位12个,县现代农业园区事务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挂县综合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牌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剑阁县农业产业化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2,042.6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531.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度尚未完成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42,042.6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9,860.77万元(其中代管资金1,140.18万元),占94.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1.83万元,占5.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42,04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51万元,占5.40%;项目支出39,771.09万元,占94.6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2,042.6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531.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度尚未完成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1.8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60.7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57万元、农林水支出41,208.7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5.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181.8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1.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76万元,占7.00%;卫生健康支出76.38万元,占3.50%;住房保障支出114.57万元,占5.25%;农林水支出1,838.12万元,占8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行政运行(01)2022年预算数为651.39万元、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事业运行(04)2022年预算数为1,053.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2年预算数为77.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环保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果技经费、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6.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财政部预算的基本工资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2022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治监测及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差旅费、租车费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2022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安全监管抽检差旅费、租车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9.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14万元,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遗嘱生活补助。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万元。
(一)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农业生产发展、防灾减灾、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行政运行(01):指农业农村局机关及所辖乡镇畜牧兽医站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单位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指用于动物疫病防治监测及非洲猪瘟防控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指用于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其他农业支出(99):指用于环保面源污染、秸秆焚烧、农村财务培训及管理等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指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和选派赴凉山援彝帮扶人员补贴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2005年以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效保险缴费。
(十一)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主要用于部门按基本工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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