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概况
一、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职能简介
二、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概况
一、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职能简介
1.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3.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7.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做好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气象服务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2.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3.做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4.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气象服务。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738183.41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551729.12增加186454.2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738183.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183.41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738183.40元,其中:基本支出628183.41元,占85%;项目支出110000元,占1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8183.41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1729.12增加了186454.2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183.41元,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35000.00元、目标绩效考核奖励318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32.16元、卫生健康支出9166.08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5836.34元、住房保障支出13749.12元,气象工作运转经费项目1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8183.41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1729.12增加了186454.2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32.16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9166.08元,占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5836.34元,占15.7%;住房保障支出13749.12元,占2%,气象工作运转经费项目110000.00元,占1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32.1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项)2022年预算数为9166.0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事业机构经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836.34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
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749.1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8183.41元,其中:人员经费610083.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8099.7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接受上级检查、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现有公务用车(轿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2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8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指气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气象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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