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 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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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江口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3年,属国家一级甲等综合性卫生院,位于剑阁县东北部,距离剑阁县城约57公里,卫生院占地面积4835㎡,建筑面积5519㎡(其中:业务用房3819㎡,职工周转住房1700㎡)。迄今已有几十年发展历程。先后获得省、市、县级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医院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实现了长足发展和质的飞跃。

医院设置床位20张,开放床位40张,现有职工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4人(其中副高1人,中级职称2人、执业医师(助理)17人、药剂士1人、检验师1人、检验士1人、放射技士2人、注册护士10人),开放床位40张。设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超声心电图室、药房等科室。拥有DR机、彩超、全自动生化仪,五分类血液分析仪、等大型先进医疗设备,我院于2021年12月新建成核酸检测(PCR)实验室,大大提高了我院诊疗水平。

通过长期摸索和实践,对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疑难杂症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外科能开展下腹部、四肢、剖宫产等手术。中医科是针对颈、肩、腰、腿疼痛,中风后遗症、面瘫的治疗。开展的项目以针刺、艾灸、火罐、推拿、刮痧、小针刀治疗、穴位注射、梅花针、放血疗法、中药贴敷、冬病夏治等,使患者在就诊的同时感受祖国传统医学文化的魅力。我院创建了二星数字化等级基层卫生院,开通了远程诊疗平台;病房配备了空调、电视、呼叫系统等基础设施,设施配套、功能完善,保障了基本医疗需求。

我院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树立行业新风尚,为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做辖区居民的“健康守门人”。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无下属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147.9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0.38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数小。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收入预算1147.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5.41万元,占11.8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54元,占33.3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30万元,占54.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支出预算114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78万元,占35.35%;项目支出742.18万元,占64.6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7.9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1.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含上年度结转135.4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5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元、教育支出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2.5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万元,占7.97%;卫生健康支出329.17万元,占86.05%;住房保障支出22.88万元,占5.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305.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5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03万元,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2.8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上升26.3%。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元/减少元/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救护车(非公务用车)1辆。单位原值1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3.1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38.7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用于机构其他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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