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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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老百姓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位于国家5A景区剑门关南大门,距雄关隘口约500米,服务面积174.4平方公里,距县城12公里,辖区内有16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18个村卫生室,根据两项改革乡镇卫生院区域调整,现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下设高观分院。

卫生院占地面积7816平方米,建筑面积8349平方米,固定资产803万元,编制床位30张,开放病床40张,康养病床20张。现有职工64人,其中本科学历21人,高级职称6人(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护师3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25人,执业医师(助理)16人,执业护士20人,医技8人,全科医生6人。卫技人员60人,占职工总数92%。

拥有设备:DR、心电图机、彩超、迈瑞BS-43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迈瑞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多功能检测仪、呼吸机、麻醉机、除颤仪、多参数心电监护仪、电脑多功能牵引床、电脑中频治疗仪、电针治疗仪、康复治疗仪、牙科综合治疗机等辅助检查、治疗设备。

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以院训(厚德、传承、勤学、惠民)为宗旨:坚持把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以“建设等级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为总体要求,推行公开承诺,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开展常见病及多发病标准化诊疗规范,提升优质服务,满足患者健康需求。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新冠疫情防控:除了本院和高观分院,仍继续承担G5高速剑门关收费站卡点疫情防控工作

(二)基本医疗保障:负责本院及高观分院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承担着全镇2.6万余人的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公共卫生服务:着重慢病、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五)计划生育服务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734.7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收入预算1734.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6.43万元,占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97万元,占32.8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38.39万元,占59.8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支出预算173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万元,占88.29%;项目支出1135.78万元,占11.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6.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9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9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后,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487.72万元,占85.6%;住房保障支出35.25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446.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5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8万元,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5.2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各项工作督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0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救护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2.4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056.3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取消药品加成后补贴。

(七)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

(八)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九)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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