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 字体: 分享到:

第一部分 剑阁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4.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7.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9.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10.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总会承担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11.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12.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3.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4.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重点工作

1.积极开展备灾、救灾、救助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动员、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探索“互联网+”,努力建立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逐步提高红十字会救助实力。建立健全报灾制度,积极做好救灾、备灾工作,协助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努力发挥红十字人道救助作用。在“5.8”世界红十字日(月),搞好宣传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2.加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按照《剑阁县公益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方案》和市红十字脱贫攻坚“1+6+x”要求,抓好全县初级卫生救护普及培训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在突发事故中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让更多群体掌握科学、简单、实用、方便、易学的急救知识和技术。

3.进一步推动“三献”宣传。加大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一步发展壮大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志愿者队伍,积极推动遗体(器官、组织)工作,力争在干细胞、遗体(器官、组织)捐献有更大突破。

4.助力乡村振兴。继续挂联帮扶的村和农户,狠抓工作薄弱环节,创新工作举措,动员各方力量,特别是产业发展,全面助力龙源镇天堂村和西山村实施乡村振兴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红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红十字会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6名,其中机关工勤编制1名,参公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参公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195.25万元。

第二部分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112.9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0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收入预算112.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3万元,占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68万元,占9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支出预算11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8万元,占80.4%;项目支出22.2万元,占19.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9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0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9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9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7万元,占,92.4%;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5.17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2.88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机关工勤人员的绩效目标考核奖励。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6.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2022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应急卫生救护“百万培训项目”经费16万元,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费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下降0%。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2年未安排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红十字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红十字会无下属局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9万元,增加2.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红十字会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红十字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剑阁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项目6个,其中:人员类项目2类,涉及预算84.88万元;运转类项目3类,涉及预算6.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3类,涉及预算2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主要用于:公益性应急卫生救护“百万培训项目”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