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总工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剑阁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工会和县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和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
2.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设计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4.协助各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党组(党委)管理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养计划,负责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5.协助县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协助市总工会做好在我县的全国和省(部)、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新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县工会职工福利事业的指导和协调。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1233”执政兴县战略,经县总工会党组研究2022年重点工作初步拟定为十项。
持续开展困难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帮扶活动。
开展“喜迎二十大”、全县职工文体系列活动。
做实做靓工会“四送”活动(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品牌,突出抓好户外劳动者服务点建设。
完成省市下达2022年度“川工之家APP”下载注册认证工作任务。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全面推行法律监督“两书制度”、全县已建会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90%以上。
是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农民工)合法利益,着力防范化解劳动领域政治风险,促进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办理维权案件20件。
组织参与法治宣讲10场次。
加强基层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实施审计项目20个。
开展“投身主战场、当好主力军、建功新征程”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系列劳动技能大赛活动;
开展关爱劳模活动,组织劳模疗休养。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总工会是参公管理的群团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无下属预算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9187107.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68010.63元、上年结转3019097.02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47560.79元,主要原因是40%的工会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收入预算9187107.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68010.63元,占67.14%;上年结转3019097.02元,占32.8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支出预算9187107.65元,其中:基本支出2177443.95元,占23.70%;项目支出7009663.70元,占76.3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87107.65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47560.79元,主要为40%的工会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68010.63元,上年结转3019097.0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6246.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271.68元、卫生健康支出84635.84元、住房保障支出126953.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68010.63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590263.1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7149.35元,占总支出93.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271.68元,占2.74%;卫生健康支出84635.84元,占1.37%;住房保障支出126953.76元,占2.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548317.67元,主要用于:县总工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12831.68元,要用于县总工会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2年预算为4000000元。主要是对工会事务的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26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和争取项目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9271.6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7794.5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841.2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953.7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财政局预算规定的按基本工资12%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7443.95元,其中:
人员经费2017642.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9801.8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总工会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18000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工会人员、基层工会人员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总工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801.83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总工会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总工会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30368.51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020000.0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帮扶驻村队员旅差费补助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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