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具备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等处置。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四、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演圣镇卫生院卫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做好卫生应急、预防保健工作,狠抓医疗质量,继续推进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完善孕产妇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1.格执行新医改政策,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积极学习新医改政策,努力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卫生院公益性,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并试行绩效工资改革。成立院长为组长的卫生院医改领导小组,按照卫生局的部署安排,扎实、稳妥搞好改革。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3.着力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进一步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有效地切实抓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和人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狂犬病、乙脑、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传染病监测、预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与疫情处理,有效地降低传染病发病数,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突出重点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
4.重点抓好免疫规划工作。坚持抓好基础免疫和冷链运转,认真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新冠疫苗接种加强针接种工作。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5.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协助做好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力争实现参合率稳中有升。落实卫生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措施和文件,严格控制、进一步降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纪违规套出合作基金行为,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
6.加强对妇保、儿保工作的督导,继续推进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降低残疾发生率。落实孕产妇平产分娩免费政策。
7.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8.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9.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等制度,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10.全面推行院务公开。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药品采购、财务收支、评先评优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11.全面统筹抓好其他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抓好信访、维稳和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15.9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医疗收入、增加公卫补助。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315.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5.01万元,占14.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24万元,占20.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支出预算31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4万元,占37.87%;项目支出196.29元,占62.1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6.2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服务人口数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2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2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服务人口数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万元,占7.39%;卫生健康支出93.77万元,占92.61%;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83.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础工资发放,保障医院基本运行。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卫生室基本运作,保障居民基本医疗。
4.公共卫生(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款)2022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医院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运作。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预算数为3.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基本医疗款。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上浮33.33%。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0元/减少0元/持平)。
单位现无公务用车。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0(据实)0。〔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救护车车0辆、0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演圣镇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1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76.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用于机构其他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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