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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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始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为1993平方米,系本辖区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集体所有制非盈利性医院。医院现有职工10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9人。拥有半自动生化仪、心电图机、B超机、电子洗胃机、制氧机等设备。开设有中医科、急诊科、公共卫生科、疾控科、保健科、康复理疗科、检验科等科室。本院临床医生能对常见病、多发病作出正确的诊治。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1.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2.对全镇应检尽检、愿检尽检采样人群做好采样工作,3.及时完成疫苗接种工作。

(二)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活动,对全镇老年人、慢病、孕产妇及儿童等人群服务。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疗环境与医患关系。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无下属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98.0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1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收入预算198.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64万元,占1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7万元,占36.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支出预算19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7万元,占42.05%;项目支出114.75万元,占57.9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0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0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万元,占4.85%;卫生健康支出98.86万元,占91.52%;住房保障支出3.92万元,占3.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5.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71.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7.26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站活动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7.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5%。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单位对本单位监管督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4.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4.1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 个,涉及预算95.9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指日常开支及人员经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公共卫生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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