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50年,是目前全县唯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我院主要承担本区域及周边地区群众的医疗诊治任务,担负医疗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组织申报医学科研课题,为区域内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并强化区域内医疗救治体系,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医院完成规模扩张后走上内涵提升道路的重要一年,党的二十大也将在 2022年下半年召开。为确保医院在新形势下明确路线图、打赢主动仗、展现新气象、实现新跨越,为党的二十大召开献礼,着重于以下工作: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不放松
一是严格通道管理,严格落实亮码、测温等防控要求;二是强化门诊管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一米线”制度,切实强化首诊负责制;三是加强病区封闭式管理;四是发热门诊规范设置,加强发热患者的闭环管理;五是强化院感底线思维,把院感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六是做好核酸检测工作;七是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设备保障;八是做好新冠疫苗接种事宜。
2、进一步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落实公立医院党的领导,持续推动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打造医院特色党建品牌,把党建工作聚焦到群众关心的热点上,体现到业务工作的落实上,拓展到作风建设的改进上,全力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3、进一步深化学科专科建设
医院的工作重点仍是学科建设,根据大专科、小综合规划,将大力推动在联盟框架内的密切活动。一是医院将大力推进MTD(多学科综合治疗)诊疗模式。二是稳步推进五大中心建设。三是力争建设检验、放射、心电三大共享中心。四是继续探索建立县级慢病防治中心。五是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平台,强化东西部协作。
4、继续做好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2年我们要持续加强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在全院掀起一场“强化质量、提升服务”为主题的活动热潮,确保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5、推进服务型医院建设
加大力度开展就医流程再造,畅通24小时投诉渠道。用舒适的环境、规范的着装、语言、行动为患者提供温馨服务,构建医患健康共同体,建设群众满意医院。厚植优秀特色文化,搭建职工成长平台,关心激励职工成长,建立职业荣誉制度,增强职工凝聚力,建设职工满意医院。
6、加快智慧医院建设
以电子病历、大数据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快建设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不断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院的融合发展,构建就医诊疗与健康管理新模式。
7、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2022年初确保住院综合楼各楼层科室能顺利搬迁并启用。二是力争完成普安院区门诊楼的升级改造项目。三是2022年底下寺院区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将顺利完工并争取投入使用。四是加快下寺院区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推进力度。
8、公益性工作
一是要加强急诊急救体系建设。二是开展好乡村振兴和对口 帮扶工作。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人民医院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人民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4424.9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收入预算34424.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196.62万元,占2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31万元,占0.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7090万元,占比7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支出预算3442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8万元,占69.2%;项目支出10606.93万元,占30.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34.9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52.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3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8.85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827.77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2507.1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045.77万元、其他支出7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3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改革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138.3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立医院定额补助2022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各项支出。
2.公立医院改革2022年预算数为88.31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基本药物补助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27.77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82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4045.77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人民医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人民医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人民医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越野车1辆、救护车7辆、送血车1辆。单位价值1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人民医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个,其中:运转类项目 2个,涉及预算 1222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3个,涉及预算3410.3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医院。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剑阁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专项债券项目支出。
(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指全国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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